TACE治疗过程中:重复TACE的频率和时间究竟是多少?
初次TACE后,有必要对每例患者进行重新评估。治疗反应是进一步指导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,因为它是中位OS的强预测因素,可以被视为一个荟萃参数。由于肿瘤坏死并不一定伴随着肿瘤体积的立即缩小【Kloeckner R 2020】,传统的基于肿瘤最大直径的RECIST标准可能倾向于低估肿瘤的反应。由于HCC主要是动脉(超)血管化,因此已经制定了测量造影增强组织最长直径的改良RECIST (mRECIST)标准,这是西方指南推荐的缓解情况评估方法。与传统标准一样,TACE治疗后患者的缓解可分为完全缓解(CR)、部分缓解(PR)、疾病稳定(SD)或疾病进展(PD)。以当前形式显示了mRECIST标准的详细描述。
重复TACE的频率取决于复查时的残余肿瘤的多少, 这些不同的反应,导致不同的临床情形 第一种情况是患者在初次TACE治疗后有残留的重要肿瘤和PR(或至少SD)。对于这些患者,目前尚无标准化的再治疗政策【Kloeckner R 2020】。关于最佳的再治疗方案,目前尚无明确证据表明,在预定的时间间隔后重复TACE或在疾病进展时重复TACE是否更好。 根据最初试验的积极经验,通常的做法是在1 ~ 2个月内进行两次TACE初始治疗,因为这可能会获得更好的缓解率【Georgiades C 2012】。之后,定期间隔可能会改善对病例的监测,但积极的计划也可能增加肝衰竭的风险【Georgiades C 2012;Kim SO 1995】。无论哪种方式,都必须密切监测肝功能和体力状态,以避免“过度治疗”【Miksad RA 2019】。 由多学科肿瘤委员会(包括经验丰富的肝胆外科医师、肝病医师、介入放射科医师和肿瘤科医师)对每例患者进行持续重新评估至关重要,在后续治疗仍有可能的情况下,不要错过转换为全身性治疗的最佳时机。因此,在每次TACE治疗前,疗效评估是必不可少的。为此,应在TACE前立即进行横断面影像学检查(CT/MRI)。这样,除了疗效评估之外,还可以记录上述代表肿瘤生物学的重要因素。在cTACE中,CT图像上碘油蓄积的程度与肿瘤坏死的程度相关【Dioguardi 2019;Takayasu K 2000】。然而,由于CT中碘油染色的“盛开效应(blooming effect)”,MRI可能有助于评估残留的存活肿瘤组织【Kloeckner R 2010】。DEB-TACE后,CT和MRI可以互换使用【Kloeckner R 2010】
初次TACE成功并获得CR后,复发可表现为治疗肿瘤的再血管化【Galle PR 2018】,也可表现为新的肿瘤病灶。对于这两种情况,重复TACE可能是确保治疗成功的必要条件。然而,为了确保特定的患者仍然是良好的TACE候选人,跨学科肿瘤委员会的讨论也是最重要的。
如果TACE最初无反应或出现“不可治疗的进展” (定义为肝脏大面积受累、肝外播散、血管侵犯、肝功能受损或体力状况恶化),则应立即停止TACE【Kloeckner R 2020;Raoul JL 2014 】。
TACE治疗过程中再评估标准和决策流程图 |